余小刀正在屋里算账,听到声音,赶紧将床上可怜巴巴的几十个铜板收起来,出了屋子:“李姐姐,我在。”
李双燕听到回应,笑着跨进院子,手里还拎着半只兔子,“今早,王顺抓了一只兔子,这兔子肥,我家吃不掉,就拿了一点过来,给你和季忱补补身体。顺便来跟你说点事儿。”
余小刀虽然喊李双燕姐姐,可事实上,李双燕已经三十出头了,她成亲早,膝下一双儿女,这王顺就是李双燕的大儿子,比余小刀大两岁,却长得壮实,已经有了大人模样。
王顺孝顺,早些年觉得读书不成,就不读了,找了一份学徒工的活,平日里没事的时候,会帮李双燕忙着农活。这兔子就是今早做活的时候碰上的。
这野兔确实很肥,却也不像李双燕说的吃不完,余小刀明白,李双燕这是照顾他们呢。
“姐,你的心意小刀领了,不过这兔肉我不能要,你拿回去,给——”余小刀一时不知道该喊王顺什么。
大侄子?
王顺比她还大两岁,这么喊好像不太合适。当初为了获得李双燕的好感,才喊姐的,眼下倒成了错处。
李双燕看出了她的难处,笑着道:“若是论起年纪,我都是能做你娘的人了,按理说,你该喊我一声婶子,不过我爱听你喊我姐,至于王顺,你和他年岁相仿,直接喊名字得了!”
余小刀嘴角一抽。
还能这样?
不过她也不是纠结的人,就按照李双燕说的喊。
“给王顺他们补身体吧,他们正长身体呢,需要营养。”
“他们需要,你和季忱就不需要了?你喊我一声姐,我便当自己是你姐姐,这天底下哪里有姐姐不照顾妹妹的道理?拿着吧。”李双燕将兔肉塞到余小刀的手里。
余小刀想到季忱还生病,确实需要好好补补身体,就将兔肉收下了。
“姐,这肉我收了。不过咱们说好,等到将来我有能力了,孝敬你,你可不能不要?”
李双燕笑呵呵地道:“咱们小刀是个本事的人。好,咱说好了,等到将来你有能力孝敬我,你送我啥,我都收着。”
李双燕也就说说,其实并没有当真。
余小刀将兔肉送回锅屋,李双燕像是想到了什么,问了句:“小刀会做饭吗?”
“会点。”
余小刀这话说的有些谦虚。
她老爹是个厨子,国宴大厨。她虽然没做厨子,不过天赋好,加之从小耳濡目染,虽然做出的饭菜不如她老爹好吃,可味道绝对不差。
“咱们小刀就是能干,季忱能娶了你,是他的福气。”
余小刀听到这话,皱了皱眉。
眼角的余光忽然瞥见门口的一道身影,心下一咯噔。
她清楚的记得,季忱从来都不喜欢原主这个童养媳,要不然最后原主也不会死的这么惨。所以打从她决定留下来的时候,她就给自己做好了定位。
不是什么季忱的童养媳,而是姐姐!
“李姐姐,这话你以后别说了。”
“咋啦?”李双燕看出余小刀面色不悦。
“我当初虽然是以季家童养媳的身份,进的季家,可这些年,季父季母都将我当成女儿。所以在我心里,我就是季忱的姐姐,不是什么童养媳。”